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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砖头 挑衅 红绿灯+斑马线 微信扫一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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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示位置乃五一假期杭州西湖边某路口,美其名曰“最美人墙”2.0版,由之前的“二”字形,进化到现如今的“X”形。如果说以前的这种人肉砖头还不够2B的话,那么现在的进化版就更显傻X啊。当2B遇到傻X,会擦出什么样的火花呢?你这火花泛出神光让红绿灯和斑马线情何以堪呢,难道是此路口红绿灯瓦数过高太亮刺瞎眼、斑马线太白反光致人晕眩。更何况这路口据说还有地下人行通道哦,亦或者是地下通道里面太黑吓退P民......
brick   先不说这人肉砖头是不是作秀,最起码,这么多年过去了,九年义务教育也普及的差不多了,结果呢,连最简单的红灯停绿灯行都没摸索明白,行人过马路走斑马线也还是成了奢望,山顶洞人也不过如此吧。之前就在本地某个有过街天桥的路口,看到交警大叔在和横穿马路不走天桥的行人做斗争,但是行人根本就不鸟交警,不像开车的司机那么乖巧,一路小跑就扬长而去。这城市里的某些规划也是极其变态的,繁华地段主要道路挺大的十字路口,按理说有个过街天桥或者地下通道,专门用来分流行人,提高此处车辆的通行效率,同时又能保障路人安全,一举两得的事情,可惜就是逆天的画了斑马线。反而是人流量不大的某些路口,偏偏又建了过街天桥或者地下通道,但是利用效率不高,几乎没有行人使用,还是司空见惯的横穿马路。
  素质这两个字,在这一片神奇的土地上,魔幻般的存在。头顶上有天宫空间站,脚底下踩的是奔驰和宝马,屁股下面坐的高铁和C919,但是脑子里,近几十年就装了两个字:“搞钱”,只要有了钱,老子就是天下第一,什么红绿灯斑马线,去你妈的吧。

外甥战三舅 之 满江红 微信扫一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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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期在家,也没出门,本地天气也不咋地,今儿下午开始就乌云密布,空气里也弥漫着一股土腥味,这会儿貌似开始下雨了。
  在老婆的强烈推荐下,说要陪她看《满江红》,老谋子导的新片。本打算是下载好,让老婆自己在平板上看得。俺个人已多年未曾目睹国产电影了,平时都是老婆陪俺一起,看得都是非我朝拍摄的片子,那么突然提出这么个要求,还是要满足的,是吧。
full river red

抓骗子难于上青天吗? 微信扫一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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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前几天等红绿灯的时候,用手机拍的一张照片。
这一首宣传打油诗,道尽了人间诈骗的沧桑。
也说明骗子的猖獗,在我朝已经到了一定的境界。
lawless 第一句,很直白,现在的诈骗太多了数不胜数满天飞啊。
第二句,先撇清责任,虽然诈骗多,但是关键你要防范啊,至于诈骗的为何这么多却屡禁不止只字不提。
第三句,诈骗的花样繁多,玲琅满目,你知我知大家都知道连警察叔叔都知道。
第四句,诈骗明摆着属于违法行为,对吧这个大家都知道,但是诈骗犯很少被抓,这个不知道是诈骗的太聪明还是警察太笨或者是根本不想管等等,反正不管,只要你不转钱就没事,同时警察叔叔的工作就非常完美。

  给人的感觉就是,现在公检法司,尤其是警察这个行业,弄得和党委宣传部一样,天天喊着各种口号,大街上到处贴的都是不干胶和挂的布标横幅。普通群众呢,估计也已经早早就遗忘了警察这个职业到底是干什么的,公安局和派出所这些个机构到底是有啥作用的。
  换个角度的话,这些口号是不是它们懒政和不作为的表现呢?现如今都2023年了,科技这么发达,各种实名制已经搞了N多年了,抓骗子很难吗?难于上青天吗?毕竟,我朝“嫦娥”已揽月、“祝融”去探火、“羲和”敢逐日、“北斗”能指路,“天和”遨游摘星辰......

‎Return To Space - 回到太空 前往星际 微信扫一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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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宇宙飞行的历史上
‎只有四个存在将太空舱送入轨道
‎并成功地又回到了地球
‎那就是美国、俄罗斯、中国‎和埃隆·马斯克
SPACEX 地球是人类的摇篮,‎但你不能永远待在摇篮里。
‎是时候前进了,‎去往星际之间,‎拓展人类意识的范围和规模。

当律法沦落为笑话 微信扫一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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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四十四条 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第四十七条 当事人因仲裁庭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仲裁委员会应当裁定该案件终止审理;当事人未就该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双方当事人同意继续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可以继续处理并裁决。

江湖点评:
  以上两段文字内容,第一段,应该是我朝现行法律中的一个,有效并在执行中。第二段,虽然是对第一个的补充,也应该算是法规的一种吧。理论上它们都是所谓法治社会让你用来维权的武器,可是这些武器在你实际真的用到的时候,才知道是银样蜡枪头。为何这么说?听我给你慢慢到来:第一段,它们明确告诉你45日内结束,最多可以再拖15天,然后,一个回马枪告诉你,逾期了的话,责任全在当事人,然后你就可以去干别的了。尼玛,既然60天过去了,你都不能依法给我个结果,到头来一句话就把锅甩给了法院,那么你为什么60天之前不直接让我去法院呢?难道这60天你是来逗我玩陪我浪里个浪的吗?你浪费了这60天的人力物力图个什么?一点责任都不需要承担吗?第二段里说的就更搞笑了,如果当事人没有去法院,那就即便是过了60天,你还得继续等着处理,至于具体还需要等多久,我擦,老子就是不告诉你,哈哈哈哈。
  我朝的不少法律法规,主打的就是一个搞笑的神奇玩法,为何这么说?因为如果违法的一方是公司、机构或者是政府等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时,那几乎根本无需承担任何违法的责任或者处罚。各种法律条文或者条款,看多了就明白了,只是告知这种行为违法,但是却从未告知违法后需要承担的责任,比如怎么赔偿,怎么处罚。正是这种搞笑的条款和条文,导致违法成本低到有恃无恐笑逐颜开,维权成本高到惊天地又泣鬼神。当然,可能立法者的初衷就是这种玩法,并不是真的想要用它来帮你维权什么的,只是给你个渠道让你以为你可以维权。至于这个渠道是不是能解决问题,那就看你的造化吧。毕竟立法的人估计是用不到它们立的法,而需要用到的人却又没资格立法,好玩就好玩在这里。同时还在不一余力的告诉你,这是法治社会,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但是法都沦落成笑话了,你怎么依法啊,最终不都还是人治吗,因为关键时刻律法里没有说怎么处理,最终还是人说了算。So,神奇的土地上,就一直上演着神奇的故事。

人到穷途应一笑,几凡失意仍能傲。成败何须问江湖,我心依旧任逍遥。
这一生只想好好做个平凡的人,有个家有个梦,陪我迎接每一个早晨。
这一生只想好好做个平凡的人,何必争何必问,只有快乐开心才是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