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上的一个提问,
点击查看 ,很多回答都一针见血,可以瞅瞅。
下面是一个高赞的回答,当然,原文应该已经被河蟹了。
第一,中国的法律法规,制订出发点原则上就不是保护老百姓权益的,而是为了缓和社会矛盾,换句话说就是玩平衡,不致于造成太大混乱,和谐社会的需要大过法治社会。有这样的法律基础,你让老百姓怎么以法维权?
第二,那么多法律法规,中心思想并非惩恶扬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是统治老百姓的辅助工具。老百姓是穷点,但并不傻,眼睁睁看着自己受到不法伤害时连自卫反击的权利都没有,看着刑不上大夫的传统被发扬光大,你让老百姓怎么去相信法治?
几千年了,行政命令、人情关系、政治平衡这些,永远大过法治平等。大清早就亡了,但等级思想的辫子依然盘在新贵们的脑袋上,老百姓追求的公平公正依然是镜中花水中月。
之前自己也寻思过这个问题,
《法律到底是保护谁的?》。当时你就能明白,为何USA人家允许合法持枪,如果没有独立的司法系统,没有渠道或者方式方法获得公平公正,那么起码可以自己行动起来,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和财产不受侵犯啊。咱们现在有啥?自己不站起来,跪久了就起不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