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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为什么都不愿意通过打官司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微信扫一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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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上的一个提问,点击查看 ,很多回答都一针见血,可以瞅瞅。
下面是一个高赞的回答,当然,原文应该已经被河蟹了。

第一,中国的法律法规,制订出发点原则上就不是保护老百姓权益的,而是为了缓和社会矛盾,换句话说就是玩平衡,不致于造成太大混乱,和谐社会的需要大过法治社会。有这样的法律基础,你让老百姓怎么以法维权?

第二,那么多法律法规,中心思想并非惩恶扬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是统治老百姓的辅助工具。老百姓是穷点,但并不傻,眼睁睁看着自己受到不法伤害时连自卫反击的权利都没有,看着刑不上大夫的传统被发扬光大,你让老百姓怎么去相信法治?

几千年了,行政命令、人情关系、政治平衡这些,永远大过法治平等。大清早就亡了,但等级思想的辫子依然盘在新贵们的脑袋上,老百姓追求的公平公正依然是镜中花水中月。


之前自己也寻思过这个问题,《法律到底是保护谁的?》。当时你就能明白,为何USA人家允许合法持枪,如果没有独立的司法系统,没有渠道或者方式方法获得公平公正,那么起码可以自己行动起来,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和财产不受侵犯啊。咱们现在有啥?自己不站起来,跪久了就起不来了。

你永远都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 微信扫一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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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永远都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
作者:周濂,
摘录·共勉之。

  ##柏拉图在《理想国》种这样问到:如果不正义的人过得比正义的人更幸福,那我们为什么还要成为一个正义的人?因为按其本性,人们更愿意模仿在社会种最易成功且获利最大的行为,而不会模仿看似动人而实际会吃亏的行为。

  ##作为公民,我们可以用法律做挡箭牌,如果法律是恶法,还可以“公民不服从”。关键是我有没有在日常生活中持之以恒地区行使一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而不是在常态生活中以良民心态逆来顺受,在情绪失控的瞬间又以臆想中的暴民面目骂娘。在良民和暴民之间,我们还可以有另外一个更好的选择,那就是做一个真正的公民。

  ##季羡林说:“歌颂我们的祖国是爱国,对我们国家的不满也是爱国,这是我的看法。”

  ##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作为没有本事移民的,我们所能期盼的是社会上不同的角色各自做好自己的事。所谓“微革命”,就是一要人人行动、敢于担当,而要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如果因为你的所作作为、一言一行使得此时此地的世界是一个更好的所在,哪怕就好那么一丁点儿,那么你的言行作为就是善的,你就是一个合格的公民。

  ##谎言一旦变成赤裸裸,信任的支柱便被抽离,此时支撑谎言继续运转的动力要么是利益要么是暴力。赤裸裸的谎言不在承担造梦的功能,但它依旧可以让每个人继续生存在一个虚假的空间里,在这个空间里,大家儿伙集体在装睡......可关键问题在于,你永远都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除非那个装睡的人自己决定醒来。

  ##说到“一小撮”,所有两岁开始看央视“新闻联播”、七岁开始读《人民日报》的中文读者都了解,这个说法的完整版本是“别有用心的一小撮分子”,而它的反义词则是“一贯正确、永远正确的广大人民群众”。由于某种幸运的巧合,我们碰巧成为了这个世界上的一小撮,只有成为世界的一小撮,才能真实的看清世界。



##未完待后续更新,暂时只看了本书的第一部分。(这是第二遍看本书)

迟到的正义? 微信扫一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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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说是假仁假义,道义说是不仁不义,
信用说是背信弃义,情义说是忘恩负义,
感情说是无情无义,爱情说是虚情假意,
Money说是见利忘义,但迟到的正义,充其量是毫无意义,绝不能还称之为正义!

人到穷途应一笑,几凡失意仍能傲。成败何须问江湖,我心依旧任逍遥。
这一生只想好好做个平凡的人,有个家有个梦,陪我迎接每一个早晨。
这一生只想好好做个平凡的人,何必争何必问,只有快乐开心才是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