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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才是检验国际歌的唯一标准 微信扫一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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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的人在期待,有的在等待,有的在抱怨,有的在自嘲,有的在谩骂,有的在假寐,有的在欢笑......封情万种。各个都有自己的一套说辞,最终汇集在一起的话,就是一盘散沙。没有人站出来行动,没有人站出来为自己,为他人,乃至为自己的子孙后代做些什么。如果仅仅靠一张嘴就能改变的话,那么你我他还需要朝九晚五,猪狗不如的去忙忙碌碌吗?更何况,在一个没有言论自由的地方,有多少人敢说句真话呢,不知道是我们在怕什么,还是他们在怕什么,先是不敢,后便不能。毛爷爷早就说了,人多力量大啊,但肯定说的不是大家一起口HiGH的力量,而是大家一起行动才会有的力量,是集体的力量。

  千万不要指望你的投诉或举报会有什么用途,即是规则的制定者,又是执行者,就好比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你觉得你个业余选手有可能赢得比赛吗?再进一步说,那些人有哪一个是你投票选出来的,你我他的诉求对他们来说P都不是,因为和他们没有任何关系啊,人家旱涝保收,干几年就升官的升官发财的发财,拍拍屁股换个地方就走了,会在乎你我他的死活吗。就目前这种情形,即便是在家关了快一百天了,再关一百天又何妨,至于为什么被关,其实没人想知道真相。行为养成计划就这么润物细无声,一开始你烦躁了,慢慢的你就习惯了,最后不关你都觉得浑身难受。一场大戏天天在这片土地上,不停的一幕一幕的重演,你我他都是演员,只不过有的是真的在演,有的是配合在演,有的干脆是入戏太深而无法自拔。

  最后,引用一段话吧,“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作为没有本事移民的,我们所能期盼的是社会上不同的角色各自做好自己的事。所谓“微革命”,就是一要人人行动、敢于担当,而要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如果因为你的所作作为、一言一行使得此时此地的世界是一个更好的所在,哪怕就好那么一丁点儿,那么你的言行作为就是善的,你就是一个合格的公民。”,语出周濂,《你永远都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一书的作者。
行动&意识

你永远都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 微信扫一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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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永远都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
作者:周濂,
摘录·共勉之。

  ##柏拉图在《理想国》种这样问到:如果不正义的人过得比正义的人更幸福,那我们为什么还要成为一个正义的人?因为按其本性,人们更愿意模仿在社会种最易成功且获利最大的行为,而不会模仿看似动人而实际会吃亏的行为。

  ##作为公民,我们可以用法律做挡箭牌,如果法律是恶法,还可以“公民不服从”。关键是我有没有在日常生活中持之以恒地区行使一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而不是在常态生活中以良民心态逆来顺受,在情绪失控的瞬间又以臆想中的暴民面目骂娘。在良民和暴民之间,我们还可以有另外一个更好的选择,那就是做一个真正的公民。

  ##季羡林说:“歌颂我们的祖国是爱国,对我们国家的不满也是爱国,这是我的看法。”

  ##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作为没有本事移民的,我们所能期盼的是社会上不同的角色各自做好自己的事。所谓“微革命”,就是一要人人行动、敢于担当,而要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如果因为你的所作作为、一言一行使得此时此地的世界是一个更好的所在,哪怕就好那么一丁点儿,那么你的言行作为就是善的,你就是一个合格的公民。

  ##谎言一旦变成赤裸裸,信任的支柱便被抽离,此时支撑谎言继续运转的动力要么是利益要么是暴力。赤裸裸的谎言不在承担造梦的功能,但它依旧可以让每个人继续生存在一个虚假的空间里,在这个空间里,大家儿伙集体在装睡......可关键问题在于,你永远都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除非那个装睡的人自己决定醒来。

  ##说到“一小撮”,所有两岁开始看央视“新闻联播”、七岁开始读《人民日报》的中文读者都了解,这个说法的完整版本是“别有用心的一小撮分子”,而它的反义词则是“一贯正确、永远正确的广大人民群众”。由于某种幸运的巧合,我们碰巧成为了这个世界上的一小撮,只有成为世界的一小撮,才能真实的看清世界。



##未完待后续更新,暂时只看了本书的第一部分。(这是第二遍看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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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权是一个社会历史的范畴,不同社会、不同阶级有不同的人权观。世界上每个国家的历史、政治、经济、风俗习惯、文化传统等都存在着比较大的差异,各国对人权的理解也不尽相同,不可能有完全统一的人权观。我们认为,人权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每个人按其本质和尊严享有或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所谓公民,一般是指具有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自然人。所谓公民权,是指国家宪法和法律对公民在社会生活中可以行使某种权利和行为自由的确认。在我国,通常所说的人权和公民权基本上是一回事。它们之间的区别表现在:第一,人权的主体更广泛,如在中国的外国人并不是中国公民,但他们也是人权的主体;第二,人权有个人人权和集体人权之分,而公民权就是公民个人的权利;第三,人权的实现不仅靠国内法保障,还靠国际法保障,尤其是集体人权的实现更需要国际保护,而公民权的实现只需依靠一国的宪法和法律来保障。[详见原文:http://theory.people.com.cn/GB/40551/3113073.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详见原文: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4-03/15/content_1367387.htm]

  以上内容都是出自响当当的媒体,所以,相信内容本身没有任何问题。下面开始扯淡,第一段里粗体文字描述的内容说明,作为一个公民,暂且叫公民吧,享有在社会生活中行驶某种权利和行为的自由,但必须要在国家宪法和法律的确认下。这没有问题,但是只是说了某种权利和行为,“某种”这两个字太泛了,让人琢磨不透啊。第二段中粗体文字描述的内容,看得我每一个毛孔都相当激动啊,但是这一条并没有说明是不是公民的权利,权当是吧,但是还有一个问题,就这里的“通信”自由,包括互联网吗?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应该是不包括互联网的,为何这么说,呵呵,大家都很清楚,如果不翻墙,Youtube,Facebook,Twitter......很多的网站咱们是不能直接访问的,所以,宪法里说的这个通信自由,只是说的传统的通信,比如纸质的通过邮局首发的信件、电报、明信片等。经过这么一番扯淡,我才知道,这制定宪法的人真是TMD聪明绝顶,写的都是模棱两可的定义,让你搞不明白到底定义的是什么。就像你看毛片的时候老是幻想哪天实战了怎么着怎么着,可是当你真的实战的时候,才发现毛片里那一套根本不适合你,因为毛片里的都是演员啊,那剧情、那姿势、那动作都是导演安排的,你真想做出那姿势和那动作还真的相当困难。
  另外还有一句,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怎么才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呢?户口本?身份证?还是其他什么东西。真是越看越糊涂了。不是我不明白,这宪法真可爱。

人到穷途应一笑,几凡失意仍能傲。成败何须问江湖,我心依旧任逍遥。
这一生只想好好做个平凡的人,有个家有个梦,陪我迎接每一个早晨。
这一生只想好好做个平凡的人,何必争何必问,只有快乐开心才是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