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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愧是邻居,玩法都神似 微信扫一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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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央视新闻报道,俄罗斯总统选举正式投票将于3月15日至17日进行,包括现任总统普京在内的4名候选人参选。 根据俄罗斯中央选举委员会公布的消息,此次大选最终确认的四名候选人包括:普京,斯卢茨基(俄自由民主党),哈里托诺夫(俄联邦共产党)以及达万科夫(俄新人党)。
Russia 2024   2024年俄罗斯大选是该国2020年通过宪法修正案后的首次总统大选,也是俄罗斯首次战时选举。
  2020年1月,俄罗斯总统普京发起修宪进程。《俄罗斯联邦宪法》修正案草案3月在俄国家杜马和俄罗斯联邦委员会获得通过,随后于当年7月经全民公投后生效。
  根据该宪法修正案,俄罗斯联邦总统在无记名投票的普遍平等和直接普选的基础上由俄罗斯联邦公民选出,任期6年。年满35周岁、在俄罗斯联邦居住至少25年且没有外国国籍或居留许可的俄罗斯联邦公民方有资格竞选俄罗斯联邦总统。
  此外,同一人不得担任俄罗斯联邦总统连续两个任期以上。该条文并没有发生变化,只是这一限制不包括修正案生效之时曾担任俄罗斯联邦总统和(或)正担任俄罗斯联邦总统的任期数量。现任总统普京仍然能够参加2024年总统大选。

江湖点评:但是最起码,好歹大俄人家还装个样子弄四名候选人,甚至还有件底裤没脱掉:“同一人不得担任俄罗斯联邦总统连续两个任期以上”,难道是普京没有这个胆量和实力吗?天知地知你不知我不知,只有普京自己知道。当然,不管是普京也好,还是南京也罢,你玩的了权力,调戏的了宪法,甚至可以侮辱人民的智商,但是,你有一样是始终干不过的,那就是时间,到了时间,你该嗝屁还是得嗝屁。So,普京们必然是继续接着干到死吧,我猜想大家都这么认为。

权利 VS 权力 微信扫一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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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这两个东西,根本不用PK大家都知道是谁更NB:权利在权力面前P都不是。
  今早,河北燕郊的爆炸事故,想必网络上已经传得满天飞,具体就不赘述了。但是刚刚看了一条新闻,说是总台央视记者在事发地采访时,居然遇到阻挡,传说有两名黑衣男子上前挡住镜头,中断了记者的直播连线采访。甚至“还有一段网传视频显示,一名穿着带有“CMG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标志的女士说“我们三个央视记者被十几个人推搡啊……”以上文字来源于网易新闻,地址:https://www.163.com/news/article/IT6KSBB40001899O.html。网页上该文第一行内容很耐人寻味啊,(原标题:中国记协:正当采访是记者的权利)。充分说明,必须是有一股权力安排黑衣男子,去蹂躏了记者的正当采访权利。一般人的话,谁没事回去阻拦记者正当采访呢,是吧。更何况,这还是央媒的记者,So,强龙压不过地头蛇的二十一世纪新版,就这么上演了。
  说白了,平时类似事情,也都见多了,大家估计都领教过,花样繁多的法律法规乃至宪法,都面带笑容的告诉你,你有多少多少的权利,每个人随便都能装满一辆180吨的卡车带回家。但是,这些成吨的权利,你也就是只能在家做梦的时候,偶尔梦见了体会一下,绝大多数情况,你的权利被侵犯了被践踏了,当你想拿起法律武器,去维权的时候,才发现,那些能帮你维权的机构里,个个都是甩锅高手,人人呢都是踢皮球的行家,把手中的那点权力算是玩的明明白白。最终,你会发现,没有权力,你想去维护权利,那都是扯蛋,说难听点,你连最基本的话语权力都没有,更别说行动的权力了。寻衅滋事,这四个字你懂吗,懂的话就好办了。
  所以,权利,看似美丽,像个姑娘,实则海市蜃楼;权力,实则牛逼,像个强奸犯,看似子虚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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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东西怎么说呢,你不用它的时候,它就在那里躺着;等你真的需要它的时候,才发现它躺的还真不是一般的平,不管你怎么叫它就是醒不了起不来。总体评价的话,俺个人认为就三个字足够:假大空。
  先简单介绍一下,我朝这个宪法吧,总共四章,第一章总纲就不用说了,绝大多数都是大话空话套话而已,就这都能罗列出32条。第二章吗,难得的居然把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排在了前面,但也区区24条。第三章就牛逼了,总共84条啊,其他三章全都加起来也不敌。咱们的国家机器从上到下,从左到右,从里到外,简直武装到了牙齿和每一个毛孔,总有一款设备适合你,就问你怕不怕。第四章简直就是强弩之末,就3条,简单直白。So,这个假大空的东东,总共就143条,要是有空了可以去详细阅读一下,俺就挑上几条俺觉得可以嚼蜡的: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江湖点评:
  这第二条的第一句,帽子扣的太大了,太笼统了,让你摸不着头脑,一切权力?怎么解释呢,谁来解释啊,不知道,反正就一切的,所有的,全部的就是了。紧接着告诉你,虽然我给你发了帽子,但是,人民想要行使国家权力,没错,这里又在权力前面加了个定语“国家”,但是之前说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当然,也仅限于“属于”的层面,至于你想要行使这个权力,对不起,你不能直接进行,你得通过一个机关,这个机关叫啥呢,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哈哈哈,看明白了吗,这两个大会是谁都能去的吗?更卑鄙的地方在于,能去这两个大会的人,根本不是你选出来的,更搞笑的一点就是,这些人虽然打着代表人民的幌子,也根本不是去为你谋权力的啊。接着第三句还特别强调,人民得依照法律规定,才能管理XXXXXX等事物或者事业,具体的途径和形式并没有告诉你,你可以自己幻想或者猜想。在这里俺觉得吧,这第二条的三句话里,把所有的“人民”二字,都替换成“领导”的话,基本就很通顺很贴合实际了,不然这三句有前后矛盾互相悖论的嫌疑。当然,也可能是俺语文水平有限,或者是理解能力高度不够,此解读纯属愚乐。哦,最后友情提示一下,这第二条,是在总纲里,并不是在第二章里,第二章里说的是公民的权利,而不是权力。简单的从章节安排来看,人民是有权力的,而公民只有权利,不配拥有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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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4日,新疆乌鲁木齐一高层住宅发生火灾造成10人死亡,逝者安息一路走好!
逝者安息一路走好!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终于知道,新疆为什么这么落后了 微信扫一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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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是实施宪法规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法律。
http://www.gov.cn/test/2005-07/29/content_18338.htm

  我觉得吧,全中国也没多少人看过这个自治法的条文。新疆人吗,看过的就更不多了吧。必须承认,我是今天才第一次看到,不能怪别人,这东西就放在那里,虽然也算是上过学的人,但依旧说明要活到老学到老。记得很久以前,我爸就说过,上面发布的都是好政策,可是到了新疆,都被一群和尚把经念歪了。当时也就是听完一笑而过,没觉得有啥不对。现在想想,确实是这样,相信我爸肯定没看过这个自治法,毕竟他也只是个农民,小学毕业,没上过网,不用智能手机。既然连他都能发现问题之所在,那我现在就得反省一下,表示惭愧。

第三章 自治机关的自治权
  第十九条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第二十条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该上级国家机关应当在收到报告之日起六十日内给予答复。

第三十二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是一级财政,是国家财政的组成部分。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凡是依照国家财政体制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使用。
  民族自治地方在全国统一的财政体制下,通过国家实行的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享受上级财政的照顾。
  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预算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设机动资金,预备费在预算中所占比例高于一般地区。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财政预算过程中,自行安排使用收入的超收和支出的节余资金。


  基于此,那么,自治区的领导们,只要能保住自己的乌纱帽即可,至于此地是否发展经济,都是次要的。毕竟大家都是干上几年就换地方了,何必和自己过不去是吧。最终,苦了的还是生在这里,长在这里,生活在这里的人们。

人到穷途应一笑,几凡失意仍能傲。成败何须问江湖,我心依旧任逍遥。
这一生只想好好做个平凡的人,有个家有个梦,陪我迎接每一个早晨。
这一生只想好好做个平凡的人,何必争何必问,只有快乐开心才是真。